辽阳分校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部门概况|教务动态|服务指南|管理制度|专业设置|设备采购与管理|实践教学|下载专区|审核评估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监控>>正文
 

 

沈阳工业大学本科 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抽检实施办法
2025-01-10 15:21  

沈工大校发〔2024〕135号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优化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体系,建立流程规范、评价客观、权责明晰、奖 惩严明的质量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抽检对象

当年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本科生所撰写的论文。

二、工作程序

(一)学校将按照严谨、随机的原则,从各专业中抽取一定 比例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送审。

(二)第八学期第十五周前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结果供评审专家进行参考。

(三)学校统一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论文匿名处理后进行送审,原则上每篇论文送审至1~2名校外专家。

(四)校外专家应对送检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的评价,包括论文的选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结论、创新性、规范性等方面,并给出具体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五)学校及时汇总校外专家的评价意见,将结果反馈至相关学院和专业,要求学院和专业针对评价意见进行整改。

三、抽检结果

(一)未按时提交论文或指导教师不同意送审论文者,不能参加正式答辩,须认真修改论文,直接参加延期答辩。

(二)校外专家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1.评审意见均为“合格”,则学生可参加正式答辩。

2.评审意见中存在“不合格”,且学生对此无异议,则该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学生需要修改论文后参加延期答辩。

3.评审意见中存在“不合格”,若学生对评审意见有异议,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采用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述。学院组织专家审议,若审议通过,学院形成书面报告,教学院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学生可参加正式答辩;若审议不通过,则该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学生需要修改论文后参加延期答辩。

四、抽检结果的使用

(一)抽检结果将作为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教育资源配置及办学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学院教学院长对“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进行约谈,并将抽检结果计入教师当年授课质量评价中。

(三)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学院,将适度提高其论文抽检比例,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教务处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三)本办法中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关闭窗口

教务管理  

 

* 教务管理平台(学生教师端)
* 教务管理平台(管理端)
* 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
* 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查询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
* 学籍学历学位查询
快速导航  

 

* 网络教学平台(超星)
* 沈阳工业大学雨课堂
* 中国大学MOOC(慕课)网
*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 云平台网上阅卷系统
* 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
* 教学视频应用云平台

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教务处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