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分校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部门概况|教务动态|服务指南|管理制度|专业设置|设备采购与管理|实践教学|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监控>>正文
 

 

沈阳工业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2017-11-22 10:54 教务处 

沈工大教发[2016]5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防范和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并确保教学事故一旦发生,能够及时、严肃、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教学过程、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与教学工作相关的一切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中教学事故是指与教学相关的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教学管理制度,在所承担的教学及相关工作中出现失误,给学校的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或行为。

第四条 教学事故的分类和等级

教学事故按内容分为教学过程事故、教学管理事故、教学保障事故三类;按照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三级,即:一级——对教学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二级——对教学工作造成一般不良后果; 三级——对教学工作造成轻微不良后果。

没有构成教学事故,但对教学工作产生负面影响,或者违反了学校有关规定的教学或教学管理行为,视为教学差错。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五条教学事故的认定程序

1.教学事故应由责任人本人或发现人(含知情人)在发现后3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报告,并填写“沈阳工业大学信息反馈调查表”(见附表2)。由教务处负责调查事情经过及原因,经核实后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责任认定意见书”(见附表3),下发给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签署意见后返回教务处。

2.教务处将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签署意见后的“沈阳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责任认定意见书”提交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简称认委会)。认委会根据调查情况、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的意见及教学事故分类与认定标准(见附表1)认定事故的性质及等级,下发“沈阳工业大学教学事故处理决定书”(见附表4)。经过申诉期,且申诉结果确定后,学校以文件形式下发教学事故处理决定。

3.教学事故责任认定书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学院或部门集体代替。学院或部门领导对本单位教学事故故意隐瞒不报者,或教学检查(巡视)人员发现教学事故拖延不报者,应列为连带责任人。

4.凡无法认定个人责任的,由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

5.学校关于教学事故处理决定文件抄送至学校工会、人力资源管理处、教务处及教学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

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六条 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1.对一、二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在全校范围进行通报,对三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在其所属单位进行通报。

2.一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一次评(聘)职称的资格,并扣发当年被聘任岗位的半年岗位津贴。对情节严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责任。

3.二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发当年被聘任岗位的二个月岗位津贴。

4.三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和良好,并扣发当年被聘任岗位的一个月岗位津贴。

5.同一责任人在三年内第二次出现三级教学事故,对其按高一级别的二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第三次出现三级教学事故,对其按高两个级别的一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第二次出现二级教学事故,对其按一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同一责任人在三年内累计出现两次一级教学事故或累计出现四次教学事故予以调离教学岗位处理。

同一责任人三年内累计出现三次教学差错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6.对一级、二级、三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分别取消其三年、二年、一年内教学工作评优资格和相关的教学评奖资格。

7.教学差错由责任人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并按其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8.对教学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在年终本科教学考核时要扣除部分教学工作考核分,一次一级教学事故扣除年终本科考核教学总分的15%;一次二级教学事故扣除年终本科考核教学总分的10%;一次三级教学事故扣除年终本科考核教学总分的5%。

第七条 教学事故的处理程序

1.教学事故处理决定书下达后,如果教学事故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由申诉委员会负责复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复审决议。逾期不提出申请复议的视为无异议。

2.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落实处理结果。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一旦发生教学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大限度的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因故意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扩大的责任人,将共同列为该教学事故的连带责任人。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文件废止。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九月修订

关闭窗口

教务管理  

 

* 教务管理平台(学生教师端)
* 教务管理平台(管理端)
* 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
* 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查询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
* 学籍学历学位查询
快速导航  

 

* 网络教学平台(超星)
* 沈阳工业大学雨课堂
* 中国大学MOOC(慕课)网
*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 云平台网上阅卷系统
* 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
* 教学视频应用云平台

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教务处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