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工大党发[2007]1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牢固确立教学是高等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地位,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督长效机制,重申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深入教学第一线,参加理论课、实践课等以及其他有关教学工作的调查研究,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方式
1.课堂教学情况。要求深入课堂、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实践一线,对教师在教学准备、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管理以及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调研;对学生的听课态度、课堂纪律、情绪、与教师教学互动等方面进行调研,如实填写《沈阳工业大学中层以上干部听课情况反馈表》。
2.教学基本情况。要求深入教学区,对教学环境、教学秩序、教学基本条件、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3.学风情况。要求深入学生班级、自习教室、学生公寓,也可以采取与学生谈心、座谈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习风气、学习动态进行调研,及时向教务和学生部门反馈。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深入教学一线调研不少于2次;
2.中层干部每月深入课堂听课至少一次,如实填写《沈阳工业大学中层以上干部听课情况反馈表》,并于3日内将《沈阳工业大学中层以上干部听课情况反馈表》和有关调研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3.中层以上干部听课要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的劳动,至少要听完一节课,不得中间离开。
4.《沈阳工业大学中层以上干部听课情况反馈表》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分发。
5.党委组织部每月要对中层干部听课及深入教学一线调研情况进行汇总,将有关重点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并将中层干部教学工作调研和听课情况在校园网上发布。
6.每学期期末,由党委组织部会同教务处召开中层干部开展教学调研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与不足,形成文字材料供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参考。
三、监督与考核
为保证中层以上干部教学调查研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达到促进教学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各级干部要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以树立形象为目标,切实履行好干部应尽的职责。
1.中层干部开展教学工作调研受到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中层干部开展教学工作调研纳入到中层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中,作为干部本人和所在部门考核、测评的重要指标。
3.每学期期末,党委组织部对中层干部开展教学工作调研和听课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于调研与听课不认真负责的中层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作以记录存档;对于未完成听课任务的中层干部取消其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并记录存档。
四、本规定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