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工大教发[2015]67号
辅修专业是我校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确有余力的学生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其适应性而开设,其目的是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辅修专业修读条件、修读方式及申报程序
(一)学有余力,原则上没有重修的学生。
(二)辅修报名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生自选辅修专业。
(三)为保证学生有计划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和保证授课质量,实行辅修专业单独编班,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集中组织教学。
(四)新生入学第二学期期末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五) 报名人数不足25人的辅修专业不开班。
二、辅修专业的课程设置
(一) 每个辅修专业均设置该专业的主干课程320学时,完成一篇小论文。详见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二) 辅修专业在学生的第三学期开始上课,全部教学环节于第七学期结束,每学期安排2~3门课程。
三、教学管理与学籍管理
(一) 辅修专业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由开办辅修专业的所在学院负责教学管理,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聘任教师和保证教学质量。
(二) 教务处统一安排辅修专业的课程考试,其要求与主修课程相同。辅修课程两科以下(含两科)不及格的只允许补考一次,补考时间为第七学期,以教务在线通知为准。
(三) 辅修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单一式二份分别送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及教务处。
(四)教务处负责教学检查、审核成绩单及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的认定。
四、证书及待遇
(一)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完成主修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同时,通过全部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考核,即取得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发放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二)对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学生,学校可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主、辅修学习成绩优良者,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取得辅修毕业资格者可免修公共选修课2学分。
二○一五年九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