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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定
2017-11-23 15:56  

沈工大教发[2015]54号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教学计划、落实毕业要求、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选用或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过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

一、教学大纲的制定

1.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出的课程均要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课程教学大纲,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2.课程教学大纲由课程教学任务的承担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并审批。同一学院内课程名称相同,但是,学时不同的课程应有不用的教学大纲。审批后的教学大纲应在网上公布。

3.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要依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对毕业要求的支撑作用,细化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明确考核方式与办法。

教学目标是指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掌握的知识水平和具有的能力。能力培养是教学目标的核心,是优化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式的基础和依据。考核方式与办法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保障。新编制的教学大纲要反映相应的毕业要求;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支持相关的能力目标;考核内容要与支撑毕业要求的分解指标点相匹配。

二、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与格式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为:课程信息、课程性质与任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方法、考核办法、教材与参考书等。具体格式见《沈阳工业大学教学大纲统一格式要求》。

三、教学大纲的管理

教学大纲是课堂教学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应在网上公布,不得随意修改,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

因学科发展、课程内容更新需要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时,要由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待学院批准后方可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必须在开课前完成。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在开课学期初完成教学日历的制定工作。

二○一五年九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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