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工大校发[2020]184号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教学计划、落实毕业要求、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选用或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过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
一、教学大纲的制定
1.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出的课程均要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课程教学大纲,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2.课程教学大纲由课程教学任务的承担部门根据学生所在专业需求负责组织编写。同一学院内课程名称相同,但是,学时不同的课程应有不用的教学大纲。审批后的教学大纲应在网上公布。
3.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要依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对毕业要求的支撑作用,细化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明确考核方式与办法。
4.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应坚持立德树人一条主线,能够结合教学设计挖掘课程思政元素融入点,注重创新创业融入专业教育,学科前沿知识和专业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融入教学内容。
教学目标包含学生通过该课程学习后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是优化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式的基础和依据。课程教学目标对应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进行细化分解,以学生为中心,体现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教学方法运用恰当的数字化、信息化教学工具创新教学方式;考核内容与方式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保障。
二、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与格式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为:课程信息、课程性质与任务、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其他教学环节、教学方法、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教材及参考书目等。
三、教学大纲的管理
1.各学院教学大纲按照专业进行编辑排版,每个专业的教学大纲按照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顺序进行排列。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修订与调整时,课程教学大纲随之调整。
2.教学大纲是课堂教学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网上公布,不得随意修改,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手册、教学日历等教学资料应与课程大纲保持一致。
3.因学科发展、课程内容更新,或者培养方案学时分配调整等,确实需要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时,要由课程负责人在开课前一学期向学院提出申请,经专业、学院审批后,审批表和修订后课程大纲报教务处备案。修订后课程大纲在教务在线和学院网站同步更新。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必须在开课前完成,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在开课学期初完成教学日历、手册等教学资料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