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工大校发〔2024〕150 号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最基本的单元,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为严肃课堂纪律,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的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对本科教学的课堂纪律要求如下:
一、对授课教师的纪律要求
(一)授课教师要依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照课表安排的时间、地点开展教学活动,不得无故代课、停课,未经教务处批准,授课教师一律不得随意自行调课。
(二)授课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准时上课、下课,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
(三)授课教师上课时要衣着得体,吐字清晰、声音洪亮、讲普通话。
(四)教师有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的职责和权利,对于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迟到的学生,教师有权拒 绝其进入教室;对严重破坏课堂纪律的学生,教师有权让其离开 课堂。
(五)授课教师使用教工卡开启多媒体设备,授课教师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设备出现异常需与信息技术与数据中心或管理员联系解决。
(六)授课教师在课堂上不得讲授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或有负能量的话题;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微信、浏览微博等;不得无故擅离课堂,不得宣传错误观点,不得偏离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反动言论。
二、对学生的纪律要求
(一)学生不能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环节时,应当事先向任课教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按缺课处理。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上课累计迟到两次按缺课一学时计;无故早退者,本节课视为缺课。学生每学期无正当理由缺课累计学时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学期考核。
(二)学生在课堂上应注重文明着装,在实验室(包括理、工科实验室,语音室,微机室,多功能室等教学场所)上实验课时,应严格遵守各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注意安全。
(三)学生课堂上不能随意喧哗,不能玩弄手机等从事与上课无关的事,不得无故擅离课堂。
(四)下课铃响前,教室外的学生不得大声喧哗干扰教室内的正常教学活动,更不得以叩击教室门等无礼方式迫使教师提前下课。
(五)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沈阳工业大学教室使用管理细则》中对于教室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
(六)严禁学生在课堂上散布谣言、传播负能量,一经发现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说明
(一)违反以上课堂纪律的教师和学生将分别根据《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沈阳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其他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参照附则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