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工大教发[2015]75号
教材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教材质量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材建设工作,使教师的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物化成果。依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第一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教高函[2014]8号)文件精神,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我校教材建设要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和加强规划的原则,主动适应教育改革,特别是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改革,配合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根据拓宽口径、分流培养的模式,在教材建设方面采取以选为主,以编为辅,选编结合。注重教材研究的原则,建立能满足学校教学需要,保证教学质量,建立具有我校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二条 领导结构与工作机构
校学术委员会为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全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指导,审议教材规划立项、教育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评选、各种教材规章制度以及教材建设其他重大事项。与之相适应的是学院学术委员会为本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领导机构,审议本学院的教材规划建设等事项。教务处为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各项日常事务。
第三条 教材建设目标
教材建设包括纸质教材建设、电子教材及网络教材建设等,它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应当在适应我校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对我校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要重点支持和规划,努力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精品教材。
第四条 教材建设内容
1.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计划,制定本学院的教材建设规划,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教材建设规划,结合学校的课程建设规划,制定学校的教材建设规划,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教材建设规划的调整,应与专业教学计划的调整同步。
2. 校学术委员会根据校教材建设规划、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审定自编教材规划,确定校自编教材立项。
3.在注重通用基础课教材建设的同时,加强专业课教材建设。在注重纸质教材建设的同时,对适宜的课程应加强电子教材和网络教材的建设。在外文原版教材的引进和翻译的同时,鼓励自编适合教学需求的双语教材,并处理好与国内同类教材的关系。
第五条 保障措施
1.教材的征订与领用,应严格遵守 “沈阳工业大学教材选用与评价的有关规定”、“沈阳工业大学教师征订与领用教材的暂行规定”和“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征订与领用教材的暂行规定”。自编教材的编写,应严格遵守“沈阳工业大学自编教材规划立项管理办法”。应根据“沈阳工业大学教材选用与评价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教材质量的评价工作,以加强对教材建设的调控,提高教材建设的水平。
2. 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和相关制度促进教材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教材科要逐步建立国家、部(省)级统编及推荐教材信息库、自编教材信息库以及被认证合格教材信息库,并能通过校园网进行查询。
3.为提高教材建设水平,学校在自编教材重点立项,优秀教材奖励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推荐自编优秀教材参评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立项及相关精品教材奖。
4.积极鼓励教师开展教材研究工作。各院系可组织教师开展教材的调查研究工作,积极申请学校教改立项中的教材研究立项。
第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