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工大校发〔2025〕83 号
教材是进行教学的重要资料,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 知识载体。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辽教发〔2023〕6号)文件要求,规范学校教材建设,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质量标准。
一、教材建设基本原则
1.坚持价值引领。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教材育人理念,为培养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实支持。
2.坚持需求导向。教材建设对标辽宁省高等教育实际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和东北振兴需求,体现学校学科优势特色,服务辽宁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建设。
3.坚持突出重点。鼓励编写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通识课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创新创业类教材以及适用于各种新型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的数字教材。
4.坚持质量为本。教材建设要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辅助资源建设相结合,形成良性互动;教材建设的过程管理要与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实行教材立项、阶段检查、目标审核制,加强教材质量监督;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须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所成就,或在行业中具有较高技能水平并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主编所在教学单位为教材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指导和监督教材建设的落实。
5.坚持守正创新。完善优秀教材传承创新机制,锤炼经典教材,强化教材编写团队梯队建设。创新教材话语体系,推动教学改革新成果、学科专业发展新成就进教材。创新教材呈现方式,加快以数字教材为引领的新形态教材建设。
二、教材出版申请与审批
学校教材建设坚持凡编必审的原则,教材编写人员发起申请,二级单位党组织对主编和参编人员的政治立场、学术水平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编写的教材须分别通过所在二级单位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三、教材培育立项
教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需要,以“教材 建设专项立项”的形式,遴选教材项目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建设期为1~2年。采取项目制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管理包含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示范推广等环节。教材立项项目和建设成果纳入本科教学考核指标。学校将对以下类型教材给予重点资助:
1.经典传承教材:对使用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的国家级和省级规划(优秀)教材建立传承创新机制,组建教材建设梯队,创新编写理念,更新内容形态,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权威性、创新性的经典传承教材。
2.关键领域核心教材:组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团队,在我校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有组织建设一批核心教材,教材优先选择本专业领域权威出版社或行业重点出版社出版。
3.数字教材: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优质资源,创新教材呈现方式,强化数字教材技术研发与服务能力。以数字教材为引领,建设一批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资源内容丰富,有效拓展教材功能的示范性新形态教材。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确保数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