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要求,激励广大教师编写更多高质量、具有我校办学特色的优秀教材,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展示教材建设成果,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我校教材建设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教材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共三个等级,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学校坚持导向正确、质量为先、公平公正、评建结合的评选原则
二、组织领导
第四条 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受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指导,教务处作为校优秀教材评选办公室,负责优秀教材评选的具体工作。
三、评选范围
第五条 本办法中所指教材系由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并在我校本科培养方案内课程使用的教材。
第六条 已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不得再次参评,修订再版教材内容更新30%以上、质量有明显提高,且使用一年以上的,可作为新教材参评。
四、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优秀教材应在政治思想、教学内容、编校质量等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平。具体标准如下:
第七条 基本条件
(一)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
(三)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
(四)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五)社会评价良好,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编写人员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六)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编印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数字化教材还应具有较好的教学交互性、评价反馈性,较好的软件运行、操作和辅助功能,较好的媒体质量等。
(七)严格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优选条件
(一)教材建设基础良好,先前版次获国家级优秀教材奖、 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优秀教材奖、省级规划教材;教育部教指委规划或推荐教材等荣誉。
(二)教材立足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精准对接国家战略 需求与产业升级趋势,全面展现学科专业领域理论创新成果和实
践应用进展,彰显前沿性与引领性;并以四新建设为引领,聚焦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育人模式,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教材知识体系,同时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的有机统一。
(三)教材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出版发行量大,使用范围广,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师生反响良好。
五、评选程序
第九条 优秀教材评选工作启动后,由教材第一主编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后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务处对申报教材进行条件复审,组织专家组对优秀教材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核,确定优秀教材获奖名单。
六、奖 励
第十条 获优秀教材一等奖的教材,享有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的资格。
第十一条 对获优秀教材奖的教师,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中优先考虑。获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作为个人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优秀教材在激励教学创新、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导向作用。
七、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沈阳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评选办法》(沈工大教发〔2015〕76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