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效果是评价教学质量高低的主要依据,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是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主要观测点。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将组织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及评教主体
1.评教对象:本学期担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对实践类课程不做评价)。
2.评教主体:在校学生
二、评教方式
本次评教采取网上评教的方式进行。学生在规定评教时间内,通过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教务在线(https://lyjwzx.sut.edu.cn/)”登录“教务管理平台(学生教师端),点击“学生评价”完成评教。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评教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各年级学生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评教。
2.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教,让学生认识到评教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本学期有理论课的学生必须参加。
特别强调,如不进行网上评教,将无法查询本学期的考试成绩,并且无法报名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对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各学院积极组织、督促学生,以保证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