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党发[2017]11号和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校发[2018]8号文件精神,拟对2018年学校和分校两个层次教学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进行申报及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内容
(一)学科(专业)建设类:省级专业建设项目;
(二)平台、团队、人才类:省级授课比赛、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中心等;
(三)项目类:省级教学改革立项(结题);
(四)成果奖励类:省级多媒体课件、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
(五)教材、论文及引用类:教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及引用。
二、 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严格审查,据实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提交至分校教务处进行复核;
(二)教学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需提供支撑材料,教材、论文提供原件;
(三)学校和分校教学绩效奖励不兼得,分别填写;
(四)请各学院(部门)统计、审核、汇总后,于3月10日下班前将申报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学科(办公楼219室),电子版汇总表公文流转至教学科魏丽丽。
辽阳分校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