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效果是评价教学质量高低的主要依据,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是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主要观测点。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将组织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及评教主体
1.评教对象:本学期担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2.评教主体:全校学生
二、评教方式
本次评教采取网上评教的方式进行。学生可以在任何一台(校内外)能上网的计算机上,在规定的评教时间内,登录到“教务在线”(http://202.199.90.8:8000)完成评教,具体操作与查询成绩一致。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本学期学生评教安排在教学周第14周至第20周(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7月12日),各年级学生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评教。
2.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评教,让学生认识到评教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参加。不进行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询本学期的任何考试成绩,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督促学生,以保证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实施。
辽阳分校教务处
2019年5月28日